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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分鐘帶你認識網紅營銷價值

 2020-04-29 17:44  來源: 智能FUN   我來投稿 撤稿糾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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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紅只不過是內容的表達途徑,其核心還是內容。

自打做網紅平臺后,我發(fā)現(xiàn)很多人對網紅是存在認知偏差的。

在他們的認知里,網紅無非就是鳳姐、芙蓉姐姐、奶茶妹妹、賈君鵬、王思聰、王尼瑪、同道等,又或者錐子臉、整容妹,甚至八線小明星之類。

其實我想說,這些都是網紅,但都不能代表網紅,他們只是冰山一角。

網紅的定義

先來說下我對網紅的定義,也就是大家對網紅認知存在誤差的地方,我們對網紅的定義如下:

網生內容 :基于互聯(lián)網(主動/被動)生產內容;

擁有粉絲 :在互聯(lián)網上擁有屬于自己的粉絲;

通過互聯(lián)網“生產”內容,這里的生產并非純粹創(chuàng)造內容,更多的是指創(chuàng)作、傳播、整合內容,再通過內容收獲粉絲的群體,這些都可以稱之為網紅。

只不過根據(jù)粉絲數(shù)量、單個作品影響受眾范圍等判定,有些是大網紅,有些是小網紅而已,事實上我也是個網紅,只不過小點而已。

按這個定義,上述提到的那些都屬于網紅,只不過有些是主動的內容,有些是被動的,這還包括但不限于人類,如動物或植物、建筑物等。

譬如斗魚上“被”直播的貓,高峰時有數(shù)萬人觀看直播,只要貓咪稍稍一動,彈幕就會形成霸屏狀態(tài),還會有粉絲給這個貓咪刷“禮物”(可兌換現(xiàn)金)。

再譬如漂亮的小姑娘,其實長相也屬于一種內容,只不過這種內容并非人人都有的,又或者是被互聯(lián)網傳播開的建筑物,總之這核心都是內容。

這些內容主要為四類,分別是文字、圖片、聲頻、視頻, 具體分布如下:

當然,這只是一種抽象方式,還可以從內容類別來抽象。只要有內容、有載體(平臺)、有粉絲,就有做網紅的潛質。

只不過接下來,受眾對內容的要求會越來越高,這個現(xiàn)象很有意思,就是內容創(chuàng)作的門檻在降低,但受眾對內容的質量要求越來越高。

網紅的價值

再來說說網紅在營銷中,都有哪些價值,具體如下:

1、信息告知 :向粉絲傳遞產品信息。

2、煽動作用 :煽動粉絲與產品產生關聯(lián)。

3、模仿效應 :粉絲模仿網紅主動接受產品。

4、價值認同 :粉絲如認同網紅般認同產品價值。

5、背書價值 :給產品背書提升產品信譽度。

1、信息告知

這是很多明星甚至都不具備的價值,網紅的粉絲大都在互聯(lián)網,且跟網紅之間是follow關系,所以網紅可以向自己的粉絲,做信息告知作用

或者說,網紅有個天然的信息傳播渠道,而部分明星可能沒有這樣的渠道,所以信息告知對他們而言,可能是個問題。

而網紅自身具備粉絲和受眾,這本身就是一種傳播渠道。

我們可以通過網紅,結合網紅自身的內容、渠道,將產品信息植入進去,讓更多的人知道我們的賣點,甚至產生我們需要的某種行動。

在做這種訴求的時候,我們需要結合自身的受眾來選擇網紅,衡量的標準是單次內容有效覆蓋人群,以及單個用戶的(視頻內容)展示成本。

2、煽動作用

平時有用直播軟件的朋友,可能會注意,主播們經常會號召粉絲去參與某個行為,譬如下載某個游戲,然后練級,幫助主播某個大哥砍對面公會等等。

實際上,游戲廠商和主播私下有按下載分成的合作。至于用戶,當練到主播需要的等級時,可能就真的愛上了這個游戲,為其產生持續(xù)付費。

這足以驗證主播們的煽動價值,背后又是一種社會現(xiàn)象,有看過《烏合之眾》的朋友可能知道,當一個人進入群體后就會喪失個人標識,以及智商。

主播(網紅)們扮演的角色就是群體的領袖 ,他們可以根據(jù)自身需要給群體成員下達指令,其中會有相當大部分成員會執(zhí)行指令。

我們則可以完全依照這樣的行為習慣做營銷,是否可以讓網紅煽動粉絲去用我們的產品,哪怕是體驗,沒有體驗就不會有重購與忠誠。

3、模仿效應

模仿是人的一種本能,分為有意識模仿和無意識模仿。

很多案例都能證明這種效應,譬如80年代的喇叭褲與花襯衣,又或者新百倫的鞋子、以及iphone,在中國的流行,很大程度都和模仿與從眾有關。

再理論一點的說,就是引爆點中所提到的個別人物法則,由意見領袖帶領使用,在產品質量、需求、賣點、時機都契合的情況下就會被引爆。

換種說法,那我們是否可以嘗試,先讓一部分網紅用我們的產品,在無形中展示我們的產品,肆意創(chuàng)造這樣的引爆機會。

這樣的做法是為了,讓網紅的粉絲在無意識模仿網紅時,無意識用我們的產品,淡化廣告概念,讓流行變得可控與科學 。

4、價值認同

網紅的核心是內容,內容的本質是價值。

和品牌輸出品牌價值一樣,網紅也會輸出自己的價值。譬如早期的網紅羅永浩老師,其輸出的就是一種向上、奮斗、執(zhí)著的精神。

錘子手機的受眾里,很多是沖著這樣的精神為其手機買單的。而向上、奮斗、執(zhí)著的精神就像是一種符號,這樣的符號實際上是符合很多品牌的。

更直觀的是,同類價值受眾的情感遷移。

我喜歡一個網紅,認同他的價值,可能喜歡與他具備同樣價值的品牌和產品。相反,我喜歡一個品牌或產品,也有可能喜歡某個價值一致的網紅。

所以調性很重要,網紅適合不適合我們的品牌,我們的品牌是否要更平民化一些,我們得知道自己不同階段的品牌訴求。

5、背書價值

網紅與自身的粉絲,是建立在相互信任關系之下的,這點可以參照明星與粉絲的關系,或者說代言人的價值(明星、知名人士、專業(yè)人士等)。

其實這些在傳統(tǒng)廣告中都已經嘗試多年。

舉個例子,王自如為代表的手機達人,由于他們在大眾心目中的專業(yè)形象,當他們推薦某個產品時,可以迅速降低信任成本。

換句話說,我們可以通過網紅的背書,降低網紅粉絲對我們品牌或產品的信任成本 ,這對于銷售轉化是有很大幫助的。

結語

網紅的爆發(fā)與技術發(fā)展密不可分,技術降低了內容的創(chuàng)作門檻,無論是寫作,還是拍視頻等,只要是優(yōu)質的內容可以獲取粉絲,這就造就了網紅。

至于網紅持續(xù)性,我覺得未來會是常態(tài),因為這是大勢所趨,是內容產業(yè)的爆發(fā),我們對優(yōu)質內容的極度渴望,大眾愿意為優(yōu)質內容付費。

再從營銷角度來看,這兩年大家一直在深耕內容營銷,擯棄傳統(tǒng)的廣告模式,因為無論是傳播,還是受眾認知環(huán)境來看,傳統(tǒng)方式都已失效。

而網紅作為內容的一種形態(tài),相信在接下來會被更多人所接受,特別是在互聯(lián)網領域,網紅甚至可能成為一種主流的內容形態(tài)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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